無論一手房買賣還是二手房買賣,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為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那么如果出現了購房定金糾紛應該怎么處理?在正式簽訂購房合同時都會在約定如果出現糾紛的解決方式,那么具體來說,如果出現了購房合同糾紛,又該如何處理?對此本文將一一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怎么處理購房定金糾紛?
關于定金引起的糾紛有以下三種:
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說下家違約的話,上家可以沒收定金;上家違約的話,下家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后,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下家才知道房屋還有抵押,而上家又需要用下家的房款來提前還貸,如不能協(xié)商一致,這時下家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上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返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如上家要求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這種要求違反了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在不能協(xié)商一致時應當認為是上家違約。
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沒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xié)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上家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為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二、怎么處理購房合同糾紛?
購房合同中,往往有一條解決糾紛方式的條款,就是當出現合同糾紛時,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還是訴訟方式解決,大多數的人并不知道這兩者的區(qū)別是什么,要么就隨便選一個,或者是聽售樓人士的介紹進行選擇。
兩者之間共同之處很多,當然區(qū)別也很大。真出現糾紛時,沒有人會去考慮訴訟方式與仲裁方式的基本原則有什么不同、指導思想有什么區(qū)別等等,當事人最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如何能夠得到切實的保護,哪種方式最公平公開、最方便快捷、最經濟、最便于執(zhí)行,就是他們的選擇。
1、從公開性分析。
目前,法院公開審理案件的程度也是越來越高,但是,畢竟當事人不能選擇法官。在這一點上,仲裁就有其非常顯著的優(yōu)勢。
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由一名仲裁員來裁決糾紛,則可以由當事人雙方來共同選定該仲裁員;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由三名仲裁員來裁決糾紛,可以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也就是首席仲裁員,可以雙方共同選定或委托仲裁委員會指定。當事人自己選擇仲裁員,可以保障當事人選擇自己信任的有專業(yè)知識、公道正派的人士來裁決糾紛,減少了當事人對裁決公平、公正性的疑慮,也有利于裁決結果被當事人接受及得到執(zhí)行。此外,仲裁過程是不公開的,這與法院公開審判是不同的,這樣當事人的隱私、商業(yè)秘密等可以得到保護。
2、從便捷性方面分析。
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一審的審限是6個月,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服提出上訴的話,則二審的審限為3個月,這就是說,從理論上說,一個案件如果在法院審理,則形成生效判決的時間可能會需要9個月,對一般人而言,這確實長了一些。
如果是選擇仲裁方式的話,情況就不一樣。《仲裁法》中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仲裁的時間限制,但是各個仲裁委員會在其仲裁規(guī)則中基本都作出明確規(guī)定。例如,北京仲裁委員會就規(guī)定,仲裁庭應當在組成后4個月(不包括對專門性問題作出鑒定的期間)內,作出仲裁裁決。這樣看來,仲裁所花費的時間比訴訟少一些。
最關鍵之處在于,仲裁一裁終局,也就是說,仲裁裁決一旦作出,即日就具有法律效力,除了法律規(guī)定的幾種可申請撤銷情形外,當事人不能對仲裁裁決提出任何形式的上訴、異議、復議等不服表示,只能遵守、履行。這樣,就不會出現類似法院二審的過程,在時間上可能非常快捷。
3、從執(zhí)行力度方面分析。
很多人打官司,就怕得到一張法律白條,如果無法執(zhí)行,官司還不如不打。那么,仲裁的裁決結果如何得以切實執(zhí)行呢。
根據我國《仲裁法》、《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生效的仲裁裁決與生效的民事判決法律效力是等同的。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該仲裁裁決,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所以,沒有必要擔心仲裁裁決的可執(zhí)行性。
就涉外的仲裁裁決而言,按照我國現在參加的國際條約有關規(guī)定,凡承認和執(zhí)行我國法院判決的國家和地區(qū)的法院,同時一般也承認和執(zhí)行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
4、從經濟角度分析。
說完這些,還要考慮一下相關的費用支出條件。仲裁過程收費相對比較高,這確實也是個問題。
以北京為例,申請仲裁時,要預繳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這兩項費用加起來,幾乎相當于法院兩審的費用。這是因為,仲裁機構的部分運作費用、仲裁員的報酬等,都要從仲裁費用中支出,所以數額就高了不少。
在北京,房屋的價值比較高,相應爭議標的也就比較大,假設爭議金額為50萬元,那么,仲裁費用就會達到24550元。當然這些仲裁費用最終會由敗裁一方承擔,如果申請人的事實、法律依據、證據材料等確實比較過硬,則還放心大膽一些,否則,還請多考慮考慮。
以上為您介紹了怎么處理購房定金糾紛以及怎么處理購房合同糾紛等問題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有買賣就會有糾紛,尤其是對于房產這樣價值較高的產品買賣。實踐中,房屋買賣總會出現各式各樣的糾紛,主體基本上是購房者與開發(fā)商之間的糾紛。在發(fā)生購房糾紛時,當事人要學會用法律途徑解決,必要時可咨詢相關的房產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