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賣方違約怎么賠償
二手房買賣上家違約怎么賠償?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1、雙方協(xié)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2、雙方不能協(xié)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qū)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yè)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fā),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后,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二、賣方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糾紛
1、明確方式期限
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托方式和掛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讓自己的中介人員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來,但最后簽約的肯定是他人。所以,賣方不要輕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2、謹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后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子賣了,定金轉為傭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3、簽約注意三點
第一,是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最好在合同中寫下來;第二,是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后拿到房款。
4、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過戶后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后、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5、不要輕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過程中,有些購房者可能會提出各種理由要求在辦妥過戶手續(xù)前入住。房產律師提醒,即使簽了購房合同,在過戶手續(xù)沒有辦妥之前,對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還需思量。
雖然現在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已經大大縮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時間,在這段時間里還是有可能產生一些糾紛。糾紛發(fā)生后,由于現行法律以“保護現居住者”的權益優(yōu)先,因此可能會給屋主帶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手房買賣合同簽訂以后,上家和下家都必須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的,即構成違約行為。違約后,能繼續(xù)履行的,仍然繼續(xù)履行;如果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上家必須賠償下家經濟損失。賣家賣房時可以問問律師,該怎么出賣才能獲得最大利益且不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