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fā)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并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出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二、如何預防房屋買賣合同陷阱
“認購定金難歸還”被中消協(xié)列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警惕九大陷阱之首。
目前,商品房市場中存在諸多不規(guī)范行為,廣大消費者在簽約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一是要了解有關商品房買賣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做到心中有數;
二是要關注開發(fā)商的商業(yè)信譽,調查其是否有不良記錄以及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等“五證”是否齊全;
三是務必要求開發(fā)商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資料,特別是對補充協(xié)議、附件、雙方約定的內容要認真閱讀研究,弄清自己的權利義務,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貿然交付定金;
四是要把好從簽約到驗收的每一關,對于顯失公平的條款,要堅決要求對方修改,不要在導購人員、宣傳廣告、沙盤模型、口頭承諾的影響下草率簽字。
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fā)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多種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必須由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如果不懂如何簽訂購房合同,最好請專業(yè)律師陪同。因為,房屋買賣合同既是確立房屋買賣關系的必要程序和憑據,也是日后處理房屋買賣糾紛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