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是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并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那么辦理房屋抵押需準備的材料有哪些?怎么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本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實踐中,如果您遇到了房屋抵押糾紛,建議您咨詢相關的房產專家律師。
一、辦理房屋抵押需準備的材料
(一)以個人所有房產設定抵押的:
1、 抵押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
2、 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需經公證);
3、《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共有房屋必須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書及《共有權保持證》);
4、第三人提供擔保的,須提交“擔保承諾書”;
5、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價值資料;
6、 抵押人同意辦理的“房屋抵押申請表”;
7、委托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交公證的“委托書”。
(二)以單位所有的房產設定抵押的: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2、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
3、 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證;
4、《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5、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需經公證);
6、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由銀行出具的價值資料;
7、經主管部門批準、抵押人同意辦理的“房屋抵押申請表”;
8、登記機關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怎么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1、在抵押貸款中,抵押當事人銀行和借款人應在房屋產權證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權屬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2、借款人應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書、身份證,銀行應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
3、登記機關對材料進行審核后予以登記發(fā)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做抵押情況注記交給借款人,同時向銀行頒發(fā)《房屋他項權證》。
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應遵循以上流程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