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二手房應注意什么
在選擇房地產中介機構代理服務時,交易過程中要做到看清、讀懂、護好。
看清,就是要看房地產中介機構有沒有在其經營場所明顯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營業(yè)執(zhí)照;由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fā)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單位備案證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執(zhí)業(yè)規(guī)范及投訴電話。
讀懂,就是要在與中介機構簽訂中介服務合同時一定要細讀合同或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除了要確認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外,還要特別注意委托服務的具體事項及服務標準、要求、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等內容。
護好,就是一些口頭約定或承諾,最好也簽進合同中,這樣才能充分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避免產生糾紛時對方不認賬。
二、二手房質量糾紛怎么解決
二手房質量及瑕疵問題都要明確寫進買賣合同里,以免將來發(fā)生質量問題或需要維修時雙方產生糾紛。
出賣人是否承擔出賣房屋的質量保證責任依據實際情況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1、如果出賣人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而將房屋出賣給買受人的,出賣人應該對此質量問題承擔保證責任,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請求賠償;
2、如果出賣人已經將房屋的質量問題明確告知買受人或者買受人明知房屋的質量問題而購買房屋的,則出賣人對此質量問題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買受人也無權向出賣人請求賠償;
3、如果出售房屋存在隱蔽的質量問題,并且該質量問題是房屋本身所固有而非出賣人在裝潢、使用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那么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出賣人明知有此質量問題,出賣人對此質量問題就不承擔保證責任。但與此同時,買受人卻仍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fā)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購房二手房應關注出賣房屋的質量以及出賣房屋保修期是否已過,以及物業(yè)合同中關于房屋維修的責任約定;即出賣房屋出現質量問題、設施、管線等是否已過保修期限;物業(yè)合同中就相關質量問題及維修責任進行約定。最好請專業(yè)律師陪同簽訂合同,仔細審核合同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