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如果賣方未合法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應責成賣方首先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金;
(二)標的及質(zhì)量條款。您要問明擬買的商品房位于何處何路幾號幾層,是磚混結構還是磚木結構,朝向如何,建筑面積及居住面積各為多少。
(三)價款及支付條款。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每平方米價格及總價,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并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xiàn)金支付還是票據(jù)支付。若消費者購買的是期房,最好爭取分期付款方式,簽合同時先付總價款的百分之四十,待工程完工過半時再付百分之三十,等工程竣工交付時付清最后的百分之三十,這樣,就可以給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設定對等的義務,減少消費者的購房風險;
(四)違約條款。應列明一方違約時支付違約金的合理數(shù)額或違約金計算辦法。如房屋開發(fā)商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諸如“若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付房屋,按該房屋合同價款0.001%支付違約金”的不合理條款時,您應對此堅決抵制,因為這是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不想履約的一個征兆。若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guī)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1%至5%的違約金;
二、房價上漲賣方能否終止合同
《合同法》第8條第1款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贝藯l款要求實際履行合同,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合同雙方應嚴格按約定的標的物履行,不得擅自以其他的標的物代替約定的標的物,從而變更合同;二是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時,首先應承擔按約履行的責任,不得以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來代替合同標的履行,守約方有權要求實際履行。
但根據(jù)合同的性質(zhì)和債權人的實際要求確定是否必須履行,《合同法》第110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才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要求必履行?!?/p>
對于房屋買賣雙方來說,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非常重要,很多購房者隨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導致糾紛產(chǎn)生時沒有證據(jù),不僅法院審理工作增加了難度,也不利于維護自己的權利。購房者應當審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不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