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情形
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還有下列情形: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三)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四)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抵押的事實;
(五)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怎么賠償
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fā)商承擔締約過錯責任而不是違約責任。締約過錯責任的賠償范圍是信賴利益的損失,通俗的講,就是因為一方相信對方能夠誠實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損失,也就是因為信賴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種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內(nèi)容:
(一)為信賴對方訂立合同的邀請而與對方聯(lián)系、赴實地考察、檢查合同標的物的費用;
(二)因為信賴對方訂立合同的邀請而做的各種準備工作并且為此支出的費用。比如,因為相信對方要賣房,四處籌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損失;
(三)為洽談合同所支付的勞務,誤工的損失;
(四)為支出以上費用所損失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損失僅指直接損失,對于造成的間接損失(即如果合同有效并實際履行,合同當事人必將獲取的各種機會和利益)是不包括在賠償范圍內(nèi)的。
在實踐當中,因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引發(fā)的糾紛多且復雜,是商品房買賣糾紛中帶有疑難、多發(fā)性的問題。而這些問題當中比較常發(fā)的便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的問題,那么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如果購房者不小心簽訂了無效的預售合同開發(fā)商要承擔賠償責任嗎,如何計算賠償數(shù)額?這些問題最好還是請專業(yè)的房產(chǎn)律師告訴您,避免因羞于咨詢而利益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