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認定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
欺詐是指當事人一方故意編造虛假事實或歪曲事實,使表意人陷入錯誤,違背真實意思而做的意思表示。構成商品房欺詐須具備四大構成要件:
1、須有隱瞞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詐行為;
2、欺詐行為使當事人陷入錯誤;
3、須有欺詐故意;
4、實施欺詐之人為相對人或者第三人。開發(fā)商的欺詐行為可以表現為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的虛假陳述或者誤導陳述,也可表現為重大遺漏或者不正當陳述。
二、商品房買賣欺詐有何情形
商品房買賣欺詐的情形有很多,常見的房屋買賣欺詐的情形有:
1、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
商品房特別是期房銷售過程中,廣告往往是引起消費者購買欲并作出購房決定的促成因素?!稄V告法》規(guī)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開發(fā)商發(fā)布虛假的廣告信息,無疑是以虛假信息誘使對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詐行為。開發(fā)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或者廣告中承諾的事項的,應當認定為欺詐。
2、商品房開發(fā)證照不全且沒有告知消費者的。
商品房開發(fā)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各種審批手續(xù),依法取得各項批準證書后才能開工建設銷售,證照不全的建設項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為購房者辦理權屬證書,不僅直接導致購房者的購房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和所有權),而且對社會穩(wěn)定和房地產市場的發(fā)展危害甚大。依法開發(fā)、照章開發(fā),是法律賦予開發(fā)商的義務。開發(fā)商沒有依法取得開發(fā)工程所需的各種證照且沒有如實告知消費者,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又不能補辦相關手續(xù)的,不僅違反了房地產開發(fā)和銷售的有關行政法規(guī),同時因沒有履行自己的告知義務,也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
3、房屋面積縮水,短斤少兩。
房屋面積減少,開發(fā)商將可能直接侵占消費者的財產(短少部份的資金)。由于房屋建筑強調嚴格按圖施工,因此,面積短少,只能是開發(fā)商故意所為(因政府規(guī)劃改變除外)??紤]到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的復雜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已經設定的3%的誤差允許值,對于短少面積超過允許值范圍的,應當認定為構成欺詐。
4、商品房因施工或裝飾材料等引起的質量糾紛。
房屋建設和裝修涉及的用材種類繁多,各種材料優(yōu)劣及價格相差懸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優(yōu)的情形屢見不鮮。這種行為不僅造成房屋及裝修質量低劣,使買賣雙方的利益明顯不對稱,消費者受到巨大的利益損失,嚴重的還可能影響到住房的安全。這種情形可以分別處理:如果材料低劣但不影響房屋的整體安全和使用的,對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份(如使用劣質地板),可以判決雙倍賠償;如果使用的基本建材存在質量缺陷,導致房屋存在安全問題并難以修復的,應當判決按整套房屋的價格雙倍賠償。
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日益升溫,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fā)商在巨大的經濟利益刺激下,常常鋌而走險,采用欺詐的手段攫取利益。那么應如何認定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行為呢,哪些情形屬于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呢?購房者遇到開發(fā)商欺詐的行為能否退房,如果索賠呢?這些問題最好咨詢專業(yè)的律師,他們不僅能幫您解答,更有可能幫您解決此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