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沒有過戶怎么辦
市民王先生第一次買房,沒有什么買房經驗,于是委托市區(qū)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給把把關。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原以為有了房產中介公司把關自己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可最后
竟遭遇了少見的“遺產房”,害得他差點房子都沒買成。
王先生家住萊山區(qū),兒子要結婚買房,他決定向銀行貸款來彌補買房款的不足。之后,他又找到一家房產中介幫他介紹房源。他第一次買房,不太懂,心想有房產中介給把關應當沒問題。過了沒多久,中介給他介紹了位于蓁山屯附近的一套房子,這套60平方米的房子賣方要價36.6萬元。王先生去看了,房子基本沒大裝修,不過地理位置還可以,房價大致也能接受,便于8月份與賣方簽訂了合同。
王先生在簽訂合同半個月后,給賣方支付了14萬元的首付款,然后開始跑銀行貸款。雙方協(xié)商好,等他銀行的貸款手續(xù)跑完后,雙方把房產證一過戶,然后銀行就直接把貸款打給賣方。
一切似乎進行得很順利。買賣雙方開始忙著辦理過戶手續(xù)。然而,在辦理過戶時發(fā)現,這套房子的房產證是賣方父親的,而老人去世有好幾年了,還沒有過戶給賣房者,現在要交易,必須先把房產證上的老人的名字,過戶到老人的某一個子女的頭上,而過戶時要交個人所得稅,大致需交6萬多元。當賣房者得知稅費很高后,就聲稱不賣了。
按照王先生與賣方簽訂的合同約定,違約方要掏20%的違約款。但賣房者卻說,房產中介應該明白遺產房必須先過戶再簽合同,或是老人子女寫授權委托某一子女代替簽字,這些工作中介都沒有提前做,導致現在合同無效,所以他也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并且還提出,王先生非要買這套房子的話,要求其再掏3萬元的個人所得稅,要不就不賣。
賣主去世房產怎么過戶
此時,王先生陷入“進退兩難”境地:房子不要吧,兒子結婚等著用;要吧,對方又提出了新的條件。更讓人發(fā)愁的是,王先生早已將首付款交了,銀行貸款手續(xù)也差不多都辦好了,這簡直令他“騎虎難下”。
“遺產房”須先繼承確權,然后才能交易。
那么,市民買房時假如碰到“遺產房”到底該怎么辦?昨天,記者專門咨詢了通世律師事務所的張霞律師。張律師認為,本案涉及兩個法律問題:一是關于房屋的繼承問題;二是繼承人處置繼承房屋的問題。作為不動產來講,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人享有產權的合法依據。因此,在被繼承人死亡后,作為其遺產的房屋如何繼承、房屋如何辦理產權過戶的問題是我們讀者朋友比較關注的。
在實踐中,若房屋的繼承人對于繼承房屋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公證部門的要求和程序提供相關材料,并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公證,然后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xù);若對于繼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則要通過訴訟的程序進行析產分割房屋,最終確認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只有房屋在析產繼承完畢,并確權到某一繼承人的名下時,其才能作為產權人對房屋進行處分,也就是說對外進行買賣。這樣,做為買房者來說,才不至于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而對于房屋的中介機構來說,在居間買賣未經繼承的遺產房時則更應為買賣雙方進行法律、政策的解答,以便雙方做出正確的決策,避免糾紛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