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包括哪些種類
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有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大麻油、大麻脂、大麻葉、大麻煙、可卡因、嗎啡、度冷?。ǘ爬涠。?、鹽酸二氫埃托啡、咖啡因、罌粟殼。新型毒品有冰毒、搖頭丸、氯胺酮、k粉、麻古等。
二、毒品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販毒犯罪活動是目前毒品犯罪的主要行為方式,屬刑事犯罪的范疇,但與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又具有其獨特性,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被害人的不特定性。毒品對人體乃至社會都有極大危害,這也是我國刑法將毒品犯罪列入嚴(yán)重刑事犯罪的原因。但對毒品交易而言,危害的對象卻不是直接的、特定的人,而是潛在的。毒品買賣行為雙方在明知犯罪的前提下,秘密地自愿交易,沒有一般刑事犯罪意義上的被害人。因此,毒品案件一般沒有目擊證人和報案人。即使有些案件是經(jīng)群眾舉報偵破的,但群眾也只能提供某些可疑情況,不能提供直接證據(jù),這與普通刑事案件有質(zhì)的區(qū)別。
2、危害的滯后性。一般刑事犯罪的危害是即時的,而毒品犯罪首先是跨地區(qū)將毒品大宗販運至某地區(qū),經(jīng)批發(fā)、分銷,最后零包賣到吸毒人手中。從這個意義講,一般刑事犯罪的危害是“現(xiàn)在時”,而毒品犯罪的危害是“將來時”。種毒犯罪、制毒犯罪危害的滯后性就更為明顯。
3、現(xiàn)場的模糊性。一般刑事案件的現(xiàn)場是明確的,現(xiàn)場會不同程度地留下某些可證實犯罪行為的證據(jù),如血跡、指紋、腳印、毛發(fā)及其它痕跡等。販毒犯罪的行為形式一般為“販運”、“攜帶”、“交易”,是隨毒品的流動和分散來實現(xiàn)的,沒有特定有意義的現(xiàn)場,一般也不會留下痕跡,這就決定了毒品案件的“取證難”。
4、行為方式的隱蔽性。一般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制裁,其行為也可能是隱蔽的,如預(yù)謀殺人、盜竊、搶劫等,但其行為方式的違法性卻是顯而易見的。而毒品犯罪不同,它是通過毒品買賣賺取巨額差價實現(xiàn)的。隨著打擊力度加大、刑罰加重,販毒人員利用現(xiàn)代交通、通訊工具、科技手段,又采取了錢貨分付、人貨分離、臨時改變交易地點、匯款付賬、地下錢莊洗錢等多種逃避打擊的方法,其行為方式的隱蔽性更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