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制戒毒怎樣執(zhí)行
強制戒毒是是指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nèi)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wèi)生部門、民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機關做好強制戒毒工作。
強制戒毒是對吸毒成癮的人員對其強制進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教育,使吸毒成癮的人員擺脫毒癮,回歸正常,不是毒品的侵害。
強制戒毒主要由公安機關管理,這樣才能確保強制戒毒的強制性。在公安機關的管理下,吸毒成癮的人員通過一定期的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教育,慢慢地與毒品做斗爭,逐漸擺脫毒品的束縛,最終回歸社會。
執(zhí)行強制戒毒的第一步是認定哪些吸毒的人員成癮,第二步是認定成癮的人員是否需要被強制執(zhí)行戒毒。具體還是得看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1、拒絕接受社區(qū)戒毒的;
2、在社區(qū)戒毒期間吸食毒品的;
3、嚴重違反社區(qū)戒毒協(xié)議旳;
4、経社區(qū)戒毒、強制強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毒的;
5、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qū)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
二、強制戒毒的期限
被強制戒毒的人員會被關押進行戒毒,這里就有期限的規(guī)定,畢竟是對人身自由的限制,不會毫無期限地進行關押。
第六條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強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見,報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批準,延長強制戒毒期限;但是,實際執(zhí)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xù)計算不超過一年。
(一)一般關押戒毒的期限就是三個月至六個月。
(二)有特殊情況,最多不能超過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