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在我國也是重點嚴打?qū)ο?,因此判定是否構成犯罪對于量刑有著很重大的意義。那么判定為販賣毒品罪的充分條件是什么呢?如果構成本罪又該如何量刑呢?本文就此為您介紹。
一、判定為販賣毒品罪的充分條件是什么
一是毒品的來源,應盡量查清。但對確因案情復雜,一時無法查清的,只要販、吸毒人員供述能夠互相印證,現(xiàn)行毒品犯罪基本事實清楚的,可以認定,依法進行處理
二是毒品的數(shù)量,只要毒品犯罪分子本人交待,與有關吸販毒人員供述能夠相互印證,數(shù)量基本相符的,可以認定
三是對毒品本身要鑒定核實
對毒品犯罪案件中查獲的毒品,應當由省轄市以上公安機關毒品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并作出鑒定結論。貫徹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兩個基本’(基本犯罪事實清楚,基本證據(jù)確實確鑿),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實和證據(jù):
(一)被告人犯罪對象是否特定;
(二)必須有證據(jù)證明被告人實施了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
(三)必須有證據(jù)證明被告主觀方面是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10次會議通過法釋〔2000〕13號)
第一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其他毒品數(shù)量大”:
(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四)嗎啡一百克以上;(五)度冷?。ǘ爬涠。┒傥迨艘陨希ㄡ槃?00mg/支規(guī)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guī)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guī)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guī)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鹽酸二氫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guī)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shù)量大的。
第二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其他毒品數(shù)量較大”:
(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滿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滿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三十千克以上不滿一百五十千克;(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四)嗎啡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五)度冷?。ǘ爬涠。┪迨艘陨喜粷M二百五十克(針劑100mg/支規(guī)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滿二千五百支,50mg/支規(guī)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滿五千支;片劑25mg/片規(guī)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滿一萬片,50mg/片規(guī)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滿五千片);
(六)鹽酸二氫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滿十毫克(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guī)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滿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八)罌粟殼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shù)量較大的。
第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
(二)國家工作人員走私、制造、運輸、販賣毒品;
(三)在戒毒監(jiān)管場所販賣毒品的;
(四)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
(五)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第四條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在境內(nèi)非法買賣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達到下列數(shù)量標準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一)麻黃堿、偽麻黃堿及其鹽類和單方制劑五千克以上不滿五十千克;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滿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滿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滿三千千克;
(四)上述原料或者配劑以外其他相當數(shù)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運輸、攜帶進出境或者在境內(nèi)非法買賣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超過前款所列數(shù)量標準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shù)量大”。
第五條非法種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滿三萬株,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非法種植大麻“數(shù)量較大”;非法種植大麻三萬株以上,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非法種植大麻“數(shù)量大”。
二、販賣毒品罪如何量刑
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shù)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jié)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shù)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jīng)處理的,毒品數(shù)量累計計算。但是毒品是什么,甲基苯丙胺的含量,犯罪后認罪態(tài)度,年紀大小,初犯等都影響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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