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權贈與
所謂股權贈與就是享有股權的股東將股權無償轉讓給他人的一種股權轉讓方式。由于《公司法》并未明確規(guī)定股權贈與方面的內容,學者一般把股權贈與當做一種無償的股權轉讓。
但是,股權贈與會涉及到股東資格的問題,同時也會造成公司股東人數的變化,以及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變化的問題,因此,有關股權贈予,我們詳細了解一下。
股權贈與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首先,《公司法》第72條第2款規(guī)定,當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此處的優(yōu)先購買權的適用情形是股權轉讓,而此處的“轉讓”范圍具體如何確定?《公司法》未予明確規(guī)定。一般認為,該處轉讓包括有償轉讓也包括無償轉讓,如贈與、股權置換、強制執(zhí)行。
其次,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最后,《合同法》第88條規(guī)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彼裕蓶|將股權贈予他人時,不得以無償或者未支付對價為由進行反悔。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有關“股權贈與”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無論是股權的繼承問題還是贈與問題,在我國法律上目前規(guī)定的都不是很全面,所以,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及時向律師咨詢有關這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