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富傳承工具家族信托
2013年,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鬧得沸沸揚揚。這場離婚案大家最關心的就是財產(chǎn)怎么分?媒體猜測默多克可能愿意以10億美元來結(jié)束兩人14年的婚姻。而外界的數(shù)據(jù)卻與媒體的猜測相差甚遠。據(jù)悉,鄧文迪離婚后僅獲得價值不到2000萬美元的補償,僅是默多克134億美元身家的九牛一毛。而這其間的奧秘,皆緣于家族信托。
默多克旗下新聞集團的決策權(quán)由A、B類股權(quán)雙重投票機制構(gòu)成,其中A類沒有投票權(quán),只有B類擁有投票權(quán)。默多克家族持有新聞集團近40%的B類股票,其中超過38.4%的B類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
二、家族信托富人的防火墻
據(jù)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的GCM信托公司(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運營方)的文件顯示,默多克與前兩任妻子的四個子女是這個信托的監(jiān)管人,四個子女不但擁有對新聞集團的投票權(quán),還可以在默多克去世后,指定信托的受托人。如此一來,新聞集團的控制權(quán),實際上是掌握在默多克和前四個子女的手中。
資料顯示,默多克至少設立了三個信托,這些信托幫助他達到了兩個重要的目的——通過GCM公司運作的信托,他把財產(chǎn)分到兩個最年幼的女兒手中,但限制她們介入公司運營,只能享受部分收益。同時,為防止鄧文迪插手,新聞集團業(yè)務設置了防火墻。他們的離婚不會直接導致股權(quán)之爭,也不會影響拆分后新聞集團的運作。鄧文迪一向精明過人,但面對默多克的信托基金,她也束手無策。
由此看來,將家族信托比作富人的“防火墻”的確不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