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索賠時應提供哪些材料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這里所講的“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主要是指:
1、保險單或者保險憑證的正本;
2、已支付保險費的憑證;
3、帳冊、收據(jù)、發(fā)票、裝箱單、運輸合同等有關保險財產(chǎn)的原始單據(jù);
4、身份證、工作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關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姓名、年齡、職業(yè)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5、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等的證明和資料,如調(diào)查檢驗報告、出險證明書、損害鑒定、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責任案件的結論性意見等;
6、索賠清單,如受損財產(chǎn)清單、各種費用清單、其他要求保險人給付的詳細清單等。
二、投保人如何收集賠付資料
知道了保險事故發(fā)生后索賠所需準備的證明材料,但申請人仍然會覺得“麻煩”——這各種各樣的證明材料到哪兒索取呢? 其實,保險理賠所需的大部分證明材料,都是處理事故過程中相關部門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體通過哪些途徑收集相關證明材料,敘述如下:
1、事故類證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證明、傷殘證明、死亡證明、銷戶證明等。
(1)意外事故證明。發(fā)生意外事故應準備意外事故證明。意外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各種各樣,意外事故證明應根據(jù)事故性質(zhì)由相應的監(jiān)管機構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應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火災事故應由消防部門出具事故證明;搶劫、毆打應由公安機關出具事故證明;工傷事故應由單位提供事故證明等。
(2)死亡證明。在醫(yī)院內(nèi)死亡的,由醫(yī)院開具死亡證明;在醫(yī)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死因不明確的應由公檢法機構的法醫(yī)部門出具鑒定報告;考|試、大對于當事人失蹤、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據(jù)相關法律,可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并出具相關文書即可。
(3)傷殘證明。統(tǒng)一由公檢法機構的法醫(yī)部門出具傷殘鑒定。
(4)銷戶證明。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2、醫(yī)療類證明: 包括診斷證明、手術證明、門診病歷及處方、病理及血液檢驗報告、醫(yī)療費用收據(jù)及清單等。均可在治療過程中從院方獲得。只要平時注意收集保留。
3、受益人身份證明及與被保險人關系證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險合同或相關法律規(guī)定,受領保險賠償金的權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證即可證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親自領取保險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領款項時,考|試、大可在當?shù)毓C處辦理委托公證后,由被委托人攜帶公證文書及其本人身份證明,前來辦理理賠手續(xù)。
(2)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系證明。受益人受領保險金款項時,除須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外,還需確認其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一般常見的“關系”有:
1、夫妻關系,可提供結婚證明;
2、父母關系,可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子女關系,可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
了解了獲取證明材料的途徑后,就可以在處理發(fā)生事件的同時,收集并保留保險索賠所需的材料,快速辦理完“繁瑣”手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