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產品責任
產品責任,又稱產品侵權責任,是指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因生產、銷售缺陷產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有致使他人遭受人身、財產損失之虞而應承擔的賠償損失、消除危險、停止侵害等責任。
在責任保險領域內,產品責任保險是發(fā)展較為迅速的險種。產品責任是指與產品有關的制造商、批發(fā)商或零售商等各方對產品因存在缺陷而在被使用過程個發(fā)生意外并造成用戶或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應承但的經濟賠償責任。零售商、批發(fā)商和制造商對由離開銷售和生產場所的商品的使用或消費引起的傷害被認為是負有法律責任的。
二、怎么處理產品責任險的賠償問題
在產品責任保險的理賠過程中,保險人的責任通常以產品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事故為基礎,而不論產品是否在保險期內生產或銷售。
賠償標準以保險雙方在簽訂保險合同時確定的賠償限額為最高額度,它既可以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標準,也可以累計的賠償限額為標準,在此,生產、銷售、分配的同批產品由于同樣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多人的財產損失均被視為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并且適用于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
1、若發(fā)生本保險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1)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2)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xié)助。
2、生產出售的同一批產品或商品,由于同樣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財產損失,應視為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失。
3、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