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合同解除是指什么
保險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險合同期限尚未屆滿前,合同一方當事人依照法律或約定行使解除權,提前終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解除保險合同的法律后果集中表現(xiàn)在,保險合同的法律效力消失,回復到未訂立合同以前的原有狀態(tài)。因此,保險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保險人一般要退還全部或部分保險費,并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在保險合同終止的情形中,解除權是基礎。解除權是法律賦予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在合同成立之后,基于法定或約定事由解除合同的權利。解除權可以由保險人行使,也可由投保人行使(即退保)。解除權依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行使,但是,當事人行使解除權,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這些條件是:
1、必須在可以解除的范圍內(nèi)行使解除權;
2、必須存在解除的事由;
3、必須以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解除;
4、必須在時效期間內(nèi)行使解除權。
二、解除保險合同后如何退回保險費
退??煞譃楠q豫期退保、正常退保。
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開始繳付保險費的時間與保險人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可能是不一致的,通常都是投保人按照約定繳付保險費之后,保險人才按照約定承擔保險責任。所以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是保險合同當事人相互開始承擔義務的時間。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按照保險法的規(guī)定,應采用兩種不同的方式退還保險費。
1、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手續(xù)費,保險人應當退還全部保險費。這是因為保險責任開始前,保險人還沒有開始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若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保險人應當將已經(jīng)收取的保險費全部退還給投保人。但是,投保人應該向保險人支付必要的手續(xù)費。
2、保險責任開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這是因為在保險責任開始后,保險人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就承擔起保障保險財產(chǎn)的風險損失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