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保險等同于工傷保險嗎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殘疾、身故,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工傷保險指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而造成傷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zhì)補償?shù)囊环N社會保險制度。兩者的區(qū)別在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是企業(yè)或職工個人與保險公司簽訂協(xié)議,屬于自愿性質(zhì);而工傷保險是政府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實施對象必須參加。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各類企業(yè)、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雇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業(yè)為職工辦理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也必須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用不得要求職工個人支付。否則你們可向當?shù)貏趧颖U闲姓块T投訴舉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二、意外傷害險的分類
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特種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一)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又稱“一般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或稱“日?;騻€人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是指被保險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傷害為保險事故而與保險人訂立的合同。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為期。其特點是保持傳統(tǒng)的個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種安全保障。
(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這是一種以各種社會組織為投保人,以該社會組織內(nèi)的在職人員為被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殘廢、死亡為保險責任范圍,而訂立一份保險合同的傷害保險。
(三)特種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這是一種保險責任范圍僅限于某種特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交通事故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和電梯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1)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這種合同以被保險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傷害為保險事故。保險人一般對約定的旅行路線和旅行期間保險事故承擔責任。如飛機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傷害即是。這種保險合同,又可細分為國內(nèi)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和國外旅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主要針對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給被保險人造成的傷害、殘疾和死亡,而且賠償范圍擴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場所。它所承保的危險有:
1、作為乘客的被保險人在交通工具行駛、飛行過程中所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
2、作為乘客的被保險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場所(候車、候機、候船)時所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
3、作為行人的被保險人因遭受空中物體墜落而遭受的意外傷害事故;
4、被保險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發(fā)生火災、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電梯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指被保險人乘電梯時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死亡時,由保險人付賠償責任的保險合同。投保人是置辦電梯或者安裝電梯的社會組織或經(jīng)濟單位,被保險人是使用電梯的乘客,保險責任僅限于在專門載乘顧客的專用電梯內(nèi)的意外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