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和所有保險業(yè)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zhuǎn)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并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zhuǎn)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fā)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于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jīng)濟負擔,后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yè)務。對于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采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fā)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jīng)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zhì)幫助,人壽保險就屬于這種方法。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編制家庭理財計劃,為您和您的家庭構(gòu)筑心理的防線,構(gòu)造愛的世界,創(chuàng)造美好未來。 人壽保險是為千家萬戶送溫暖的高尚事業(yè),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鐘愛。人壽保 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養(yǎng)老、醫(yī)療、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人們可在年輕時為年老做準備,今天為明天做準備,上一代人為下一代人做準備。這樣,當發(fā)生意外時,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時可得到養(yǎng)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經(jīng)濟保障 。
二、投保壽險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人壽保險較為特殊,其保障對象是人的身體和生命,而且期限較長,合同復雜。投保人在投保時要注意壽險合同的一些特有條款,這些條款普遍適用于所有壽險產(chǎn)品,特別是以下五項條款:
一是寬限期條款。在分期繳費的人壽保險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險費時(投保人如未繳納第一期保險費則壽險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寬限期(一般為30天或60天)內(nèi)保險合同仍然有效,如果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予負責,但要從保險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險費。如果寬限期結(jié)束后投保人仍然沒有繳納保險費,也無其他約定,則保險合同自寬限期結(jié)束的次日起失效。
二是復效條款。如果保險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屆滿時仍未繳付保險費,并且保險合同中沒有其他約定的,保險單便會失效即中止。但保險單的中止不同于保險單的終止,中止的保險單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申請復效。
三是誤報年齡條款。指發(fā)現(xiàn)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于訂約時被誤報,并且依此誤報記載于保單內(nèi),允許投保人進行更正,即使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亦允許保險人采取相應辦法處理的一種合同約定。
四是受益人條款。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收益權(quán)。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進行分配。
五是自殺條款。在包含死亡責任的人壽保險合同中,保險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時期內(nèi)(一般為一年或兩年)被保險人因自殺死亡屬除外責任,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僅退還所繳納的部分保險費;而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期限之后被保險人因自殺死亡,保險人要承擔保險責任,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