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保障險給付方式
收入保障保險的給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進行補償,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額相一致的收入補償。提供被保險人在殘廢、疾病或意外受傷后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所發(fā)生的收入損失補償?shù)谋kU即是收入保障保險。收入保障保險一般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補償因傷害而致殘廢的收入損失,另一種是補償因疾病造成的殘廢而致的收入損失。殘疾收入保險金應(yīng)與被保險人傷殘前的收入水平有一定的聯(lián)系。在確定最高限額時,保險公司需要考慮投保人的下述收入:
1、稅前的正常勞動收入;
2、非勞動收入;
3、殘疾期間的其它收入來源;
4、目前適用的所得稅率。收入保障保險除了在被保險人全殘時給付保險金外,還可以提供其它利益,包括殘余或部分傷殘保險金給付、未來增加保額給付、生活費用調(diào)整給付、殘疾免繳保費條款,以及移植手術(shù)保險給付、非失能性傷害給付、意外死亡給付。這些補充利益作為特殊條款通過繳納附加保費的方式獲得。
二、收入保障險給付期限
收入保障保險指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dǎo)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具體是指當(dāng)被保險人由于疾病或意外傷害導(dǎo)致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減少收入時,由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nèi)分期給付保險金的一種健康保險。
給付期限為收入保障保單支付保險金最長的時間,可以是短期或長期的,因此有短期失能及長期失能兩種形態(tài)。短期補償是為了補償在身體恢復(fù)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而長期補償則規(guī)定較長的給付期限,這種一般是補償全部殘廢而不能恢復(fù)工作的被保險人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