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存款與保險有何區(qū)別
銀行、證券、保險,被稱為“金融界的三駕馬車”。同屬于金融行業(yè),它們發(fā)揮著不同的功能,承擔著不同的責任。在三者中,聽到最多的就是銀行與保險兩者之間的關系。那么,銀行存款與保險有何區(qū)別?
銀行是輸出貨幣與輸入貨幣的機構。對國家而言,是貨幣發(fā)行的執(zhí)行者,不同的銀行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也不同;對市場而言,是貨幣流通的金融倉庫,起到安全、及時、快捷流通的作用。
保險是提供風險轉嫁與風險分擔的機構。對國家而言,是風險管理者,不同性質(zhì)的保險公司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也不一樣;對市場而言,是風險共擔的管理者,客戶交保險金,獲得相應的保障。
銀行與保險是不同的金融機構,彼此行使的責任不同,所發(fā)揮的功能就存在著差異。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作出具體分析,從而來看銀行與保險的差異。
王先生,30歲,是一家外資公司的高級主管,年收入30萬元,在他的呵護下,一家三口生活無憂無慮。然而,一次意外對他和家人的生活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事故發(fā)生在王先生第三年交保險費之后,在出差途中,汽車經(jīng)過一段盤山公路,司機在處理故障時,操作失控導致車輛墜入山崖,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萬幸的是,王先生經(jīng)過及時搶救保住了性命,卻落得全殘。
還好,為了以防萬一,王先生曾給自己購買了一份年交保費3萬元、交費年限為30年、保險責任范圍涵蓋:人身意外保險金額180萬元、重大疾病保險金額80萬元、住院醫(yī)療限額10萬元、意外醫(yī)療限額5萬元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王先生得到了及時的治療。關于醫(yī)療費用,王先生除獲得國家與用人單位相關的賠償外,還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賠償。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立即啟動理賠程序,第一時間派事故領導小組,到事故現(xiàn)場取證、協(xié)助家屬與醫(yī)院做好相關保障工作,同時,及時將保險理賠金送達王先生家屬手中。
在緊急關口,保險真正發(fā)揮其個人力量無法替代的功能。按照王先生購買的商業(yè)保險合同之約定,保險公司承擔了以下責任:王先生從保險公司獲得高達180萬元的全殘保障金。同時,王先生還獲得了除去社保報銷之外,15萬元醫(yī)療費用的報銷,大大減輕了因一次意外給家庭帶來的巨大經(jīng)濟損失。
為了方便丈夫生活起居,家里還專門請來了保健師,高額的全殘保險金雪中送炭解決了王先生家庭的燃眉之急,昔日的生活品質(zhì)并未因王先生全殘導致下降,因為保險公司替王先生扛起了一面“家庭責任”的大旗。
假設,王先生當初采取以銀行存款的方式來應對風險,每年存款3萬元,第三年共存9萬元。面對這突如其來的風險,銀行存款9萬元難以支付高額的醫(yī)療費用,也會因全殘導致失去收入來源,王先生家庭將面臨困境。
保險其實很簡單,針對風險來說,保險是以?。ń槐YM)博大(獲得高額保障)、保險是急用(住院報銷)現(xiàn)金(全殘或重大疾病提前給付)、保險是責任的體現(xiàn)(以合同文本契約的形式科學應對各種人身風險兌現(xiàn)對家人的承諾)。
通過分析,相信您理解保險的意義與功能是什么了,也更加明白銀行存款與保險功能有何差異,用正確的保險觀念來科學防范各種人身風險迫在眉睫。
二、領取保險金有什么條件
保險合同上往往會對風險類別有所約定,不同的保單針對的可能是不同的風險。比如說,意外保險針對的就是突發(fā)的、外來的、非本意的風險事故,如果不是由于意外傷害導致的死亡,保險公司是不予以理賠的。當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向保險人提交死亡證明和索賠表格,提出索賠申請,如果被保險人的死亡可疑,保險人可能對被保險人死亡的事件是否符合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開展調(diào)查。
如果被保險人是因為自殺身亡,那么保險公司有可能就會有不同的理賠結果。根據(jù)《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對投保人已經(jīng)支付的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單退還其現(xiàn)金價值。但是,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滿兩年后,如果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給付保險金。
在保險實務中,幾乎所有保險條款都將被保險人的自殺作為除外責任。自殺免責條款的立法宗旨之一,在于防止道德風險的發(fā)生,遏止被保險人通過保險圖謀保險金而蓄意自殺,同時也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并且維護保險公司自己的利益。
關于保險效力的期限問題,保險合同一旦生效,保險公司就會根據(jù)保險責任對保險事故進行相關處理。到期日保險責任終止之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會進行相應的保險理賠。所以賠付或者不賠付,要看出險的時間是否在保險期間內(nèi),如果在保險期間內(nèi),自然可以獲得相應的保險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