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財產保險范圍
1、可保財產: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內裝修、裝飾 家庭財產保險宣傳及附屬設施;
(3)室內家庭財產;
2、特保財產:
(1)農村家庭存放在院內的非動力農機具、農用工具和已收獲的農副產品;
(2)個體勞動者存放在室內的營業(yè)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4)須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才能投保的財產
3、不保財產:
(1)金銀、珠寶、首飾、古玩、貨幣、古書、字畫等珍貴財物(價值太大或無固定價值);
(2)貨幣、儲蓄存折、有價證券、票證、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等(不是實際物資);
(3)違章建筑、危險房屋、以及其他處于危險狀態(tài)的財產;
(4)摩托車、拖拉機或汽車等機動車輛,尋呼機、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和家禽家畜(其他財產保險范圍);
(5)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以及花、鳥、魚、蟲、樹、盆景等(無法鑒定價值);
二、家庭財產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四)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
(六)其他列明的自然災害:龍卷風、洪水、海嘯、地面突然塌陷、崖崩、泥石流、突發(fā)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
(七)外界建筑倒塌(保險建筑自行倒塌不賠);
(八)暴風、暴雨造成房屋主要結構倒塌;
(九)施救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