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身保險合同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對象,以被保險人的生與死、意外傷害和疾病為保險事故的保險,因此,人身保險合同就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除具有保險合同的一般屬性外。
二、人身保險合同特點
與財產(chǎn)保險合同相比較,還具有以下特點:
1、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僅限于有生命的自然人。因為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作為保險事故的保險,法人或未出生的胎兒以及死者,都不可以作為保險對象。
2、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額,是由保險合同當事人根據(jù)被保險人的需要和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能力約定的。由于作為保險標的的人的壽命和身體難以用金錢計算價值,所以,在人身保險中不存在保險價值,不會出現(xiàn)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或者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情形,也不適用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