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保險標的的種類
財產保險的標的是財產或經(jīng)濟利益。按照財產狀況,財產保險的標的物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可保財產,即承保人可以承保的財產。
(2)特保財產,即根據(jù)當事人雙方需要而約定的保險財產。
(3)不保財產,即對于某些沒有客觀標準,損失可能性大或違反道德、法規(guī)的財產作為除外,不予保險。這類財產包括未經(jīng)開發(fā)的自然資源、違章或違法生產或占有的財產、沒有價值標準或難以鑒定其價值的票證、文件、技術資料等。
二、財產保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賠償損失的責任范圍,即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可能遭受損失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確定保險責任的主要依據(jù)是保險危險,即造成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災害事故。
目前,我國的財產保險責任分為以下三類:
(1)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2)停電、停水、停氣所造成的損失。
(3)施救費用。
3.保險利益。
4.保險金額。
5.保險費和保險費率。
6.保險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