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喪失價值條款
投保人在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后,保單會積存一定的責任準備金。這種準備金不因保單效力的變化而喪失其現(xiàn)金價值。投保人若要退保,這部分現(xiàn)金價值應由保險公司退還給投保人。
二、誤報年齡條款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或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公司將多收的保險費還投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