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險合同無效的后果
人身保險合同無效的后果是保險費的返還或折價補償,具體按照合同雙方各自是否具有過錯及過錯的多少來定。實踐中,有些投保人往往以此為由要求保險公司向其返還保險費。這種情況下,就必須首先準(zhǔn)確了解什么樣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
二、哪些情形保險合同無效
根據(jù)我國保險法以及合同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只有以下幾種情形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
1、投保人對保險標(biāo)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
2、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 損害國家利益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6、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