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訂立保險合同
訂立保險合同要經(jīng)過投保和承保兩個階段。
首先,投保人向保險公司表達(dá)自己要投保的愿望,向保險公司或其中介人索取投保單,按要求填寫后交給保險公司或中介人。
然后,由保險公司對填寫好的投保單進(jìn)行逐項審核,符合保險條件的,簽章接受投保,這個過程即為承保。當(dāng)然,有些投保單在確認(rèn)能否接受時,保險公司還要做更多的工作:如投保疾病險,則要求投保人檢查身體;一些投保項目需保險公司進(jìn)行實地勘查;也許您在投保書上沒寫清楚某些項目,保險公司還會向您作進(jìn)一步的詢問。至于費(fèi)率、如何交費(fèi)、賠償方式等問題,保險公司還要與投保人具體磋商。
二、哪些影響保險合同生效
(1) 誤告或謊稱。
告知是指投保人在簽訂合同前或簽訂合同時,向保險公司所作的口頭或書面陳述。如果投保人所告知的重要事實有誤,保險公司可宣布保險合同無效?!爸匾聦崱备魅说睦斫饪赡懿煌?,這里的“重要事實”是指當(dāng)保險公司掂量是否與該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應(yīng)該在什么樣的條件下簽訂時,能影響保險公司判斷和下決心的事實。如某人要申請人壽保險,而他曾患有肝炎,但他沒有告訴保險公司,這一事實屬于重要事實。如在以后查出(兩年之內(nèi)),保險公司可宣布保險合同無效。如由于疏忽搞錯了出生年月,則算是誤告,不屬重要事實。投保人一般向保險公司告知的事實包括:一是投保人已知的確實存在或已發(fā)生的事實;二是投保人希望或者確信將來會發(fā)生的事實;三是投保人從無關(guān)的第三人處得知的有關(guān)情況。
保證是指保險公司要求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保證做或不做某事,或者保證某種事態(tài)存在或不存在。如某人投?;馂?zāi)險,他承諾在保險有效期間不在室內(nèi)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保證要求事實絕對正確,如有違反,不管違反保證的事實對危險是否重要,保險公司即可宣布保險合同無效。如美國有人向保險公司投保5000美元的人壽險,當(dāng)問到已婚或未婚時,他謊稱沒有結(jié)婚,這一條被列在保證條款中。在他死后,保險公司以違背保證條款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2) 隱瞞或欺詐。
投保人要如實告知有關(guān)重要事實,若未告知則是隱瞞。如果有意隱瞞,則屬欺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