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需要投保交強險
根據《條例》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條例》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guī)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二、交強險制度是什么
交強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目前現行的商業(y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yè)三責險”)是按照自愿原則由投保人選擇購買。在現實中商業(yè)三責險投保比率比較低(2005年約為35%),致使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沒有保險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時地賠償,也造成大量經濟賠償糾紛。因此,實行交強險制度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責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