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存保險可以買嗎?
單純的生存保險,是指以生存為給付條件的險種,也就是活著才能給,死了反而不給。以我國情況而言,99年以前有一些養(yǎng)老險是屬于生存保險。但是這種生存險道德風險太大,以我國的國情來看不合適。因為被保人一但身故,保費就算白交給公司了。居說還發(fā)生過一些小公司收完錢后,找人謀殺被保人的情況。所以,這一類的生存保險在我國已經(jīng)禁賣了。 現(xiàn)在我國現(xiàn)存的生存保險,主要集中于一些消費型的重疾險和意外殘疾型,要求被保人在出險后一定時間內生存(常見的是30天),才理賠。
二、生產(chǎn)保險與死亡保險有什么區(qū)別?
生存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生存到保險單規(guī)定的日期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即被保險人生存是給付保險金的唯一條件。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則保險公司不給付保險金,并不退還所交保險費。生存保險具有較強的儲蓄功能,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后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以滿足生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死亡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死亡、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根據(jù)保險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險可以分為定期死亡保險和終身死亡保險兩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