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貨運保險?
貨物運輸保險是以運輸過程中各種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其承保方式一般分為直接業(yè)務和代理業(yè)務。直接業(yè)務是指由保險公司直接接受投保人投保,并直接訂立保險合同的承保方式。直接業(yè)務按保險合同的不同形式分為逐筆簽單業(yè)務和預約統(tǒng)保業(yè)務。代理業(yè)務是指保險人委托代理機構代辦保險業(yè)務。
二、貨運保險有哪些特點?
1、被保險人的多變性
承保的運輸貨物在運送保險期限內可能會經過多次轉賣,因此最終保險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險單注明的被保險人,而是保單持有人(Policy Holder)。
2、保險利益的轉移性
保險標的轉移時,保險利益也隨之轉移。
3、保險標的的流動性
貨物運輸保險所承保的標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質的動產。
4、承保風險的廣泛性
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包括海上、陸上和空中風險,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風險,動態(tài)和靜態(tài)風險等。
5、承保價值的定值性
承保貨物在各個不同地點可能出現的價格有差異,因此貨物的保險金額可由保險雙方按約定的保險價值來確定。
6、保險合同的可轉讓性
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合同通常隨著保險標的、保險利益的轉移而轉移,無須通知保險人,也無須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保險單可以用背書或其他習慣方式加以轉讓。
7、保險利益的特殊性
貨物運輸的特殊性決定在貨運險通常采用“不論滅失與否條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沒有任何隱瞞,即使在保險合同訂立之前或訂立之時,保險標的已經滅失,事后發(fā)現承保風險造成保險標的滅失,保險人也同樣給予賠償。
8、合同解除的嚴格性
貨物運輸保險屬于航次保險,《保險法》、《海商法》規(guī)定,貨物運輸保險從保險責任開始后,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