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什么?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nèi),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哪些特點?
(1)保險期限較短。保險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2)在其他條件都相同時,被保險人的職業(yè)、工種或所從事活動的危險程度越高,應(yīng)交的保險費就越多,但對被保險人的年齡和身體狀況沒有嚴格限制。一般人身傷害保險中都規(guī)定,凡全部喪失勞動能力或精神病、癲痛病患者,不能投保。
(3)意外傷害保險的死亡保險金按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 殘廢保險金按保險金額的一定百分比給付。在人壽保險中,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人不論被保險人有無損失以及損失金額是多少,只是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4)保險標的都是人的生命或身體。
(5)由于人的生命和身體不能用貨幣估價,所以保險金額不是由保險標的的價值確定,而是由投保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除醫(yī)療保險金的給付可以是對損失的補償以外,其他保險金的給付都是定額給付。
(6)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兩個主體,需要指定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