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強險理賠材料有哪些?
辦理交強險理賠需提交的材料共包括以下七項,分別是: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cè)说鸟{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gòu)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規(guī)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xié)議書;
6、受害人財產(chǎn)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y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jù);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車保險應注意什么呢?
車保險應注意七大陷阱。
陷阱之一:
概念先行,“全險”誤導
當前,有不少的保險公司,為了“放大”自己公司車險險種的保障能力,吸引客戶。往往在車險中屬于不重要的方面,給予全額保障,也就是所謂的“全額保險”。從概念上來說,全額保險,相對肯定就會吸引多數(shù)車險投保者的眼球。假使是第一次入車險者,就很容易被保險公司“忽悠”進去,看中這一“利好”保險,大掏腰包買下來。這樣一來,雖說車險投保人買了保險,卻實際上買到的是一種基本沒用的保險,白掏了腰包。
陷阱之二:
違法扣留,中飽私囊
現(xiàn)在,可以說在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隊伍中,也并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很守“規(guī)矩”。也有一些“違法”者,他們在拿到車險投保人的保單后,將該投保人的保單扣留在自己的手中,以能讓自己“伺機而動”。車險投保者的保單一旦被這些“違法”者扣留,保險人的保費就會出現(xiàn)“意外”,不會被送達保險公司,可想車險投保人的保費也就出現(xiàn)了無法及時、順暢、安全地到達保險公司的情況。假使出現(xiàn)這種情況,假如車輛投保人不出險,保費會順利進了“違法”者自己腰包。而一旦出險,輕險“違法”者可能會掏錢賠付了事;大險則他們會想方設法騙保險公司,一旦不成功,就會逃之夭夭。那車險投保人只好自任倒霉。因此,為了能讓自己所投車險真正起到作用,車險投保人最好親自到保險公司去辦理,以防不測,出現(xiàn)這種讓自己受害的情況。
陷阱之三:
巧思“捆綁”,坑人“利”己
對于投保車險,可以說任何一個保險公司都想獲取最大利益,但是為了達到目的,一些保險公司卻不擇手段,就是本來可以單獨出售的車險,卻有意把某些險種捆綁起來,并稍微對該捆綁保險的價格優(yōu)惠一些,讓客戶動心。如保險公司把車輛險中的責任險、防盜險與車損險等捆綁起來作為自己公司的車輛基本險來進行銷售,這樣一來,本來,投保人有些捆綁銷售中的某個車險險種根本不需要買,但由于捆綁銷售,價格相對便宜一些,而使投保人在不太知情的情況下,糊里糊涂就“樂意”的買了下來。保險公司的巧妙伎倆讓自己賺了錢,投保者卻無端的受了害,被坑。
陷阱之四:
故拋誘餌,昧心騙“費”
對于一些車險險種來說,并不是保的多就會賠的多,但是有一些車險代理者在代理推銷車險業(yè)務時,往往會拋出“保得多就會賠得多”的誘餌,來誤導車險投保者,本來,這個險種投保500元就夠了,而由于保險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讓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這樣一來,保險代理者是從中賺取到了更多的“昧心”代理費,但讓投保人卻遭了殃,出現(xiàn)了超額投保,浪費了錢財。其實,在實際當中,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在索賠時,都是完全根據(jù)汽車所出險情大小的實際情況進行索賠的,并不是代理者所說的“保得多就會賠得多”,這只是他們想更多的賺取代理費打出的一個幌子罷了。
陷阱之五:
身兼數(shù)職,暗謀牟利
當購車者在進行車輛投保時,有時就會發(fā)現(xiàn),為自己辦理保險的人員身兼數(shù)職,他們既負責拉攏客戶,同時又是定損員,并且服務還非常好。假使出現(xiàn)這種情況,可能此時車輛投保者已經(jīng)上了“賊船”,并現(xiàn)在就已經(jīng)被這個保險人進行了利用。為什么會這樣說,因為,一般出現(xiàn)這種情況,往往保險工作人員與修理場有利益關系。有可能他就是修理廠的合伙人,他的利益與修理廠已經(jīng)捆綁為一體,表面上他是保險公司的車險定損員,暗地里卻是汽車自己定損自己修。車主若不幸通過這類人員上了車險,自己的實際利益已經(jīng)受了損,自己卻依然還被蒙在鼓中。因此,車險投保者對這些一人身兼數(shù)職者,一定要小心,以防讓自己成了這些人暗中謀求牟利的“標靶”。
陷阱之六:
以“假”冒真,陰謀“圖財”
當前,在一些地方車險市場管理非?;靵y,甚至還出現(xiàn)有人鉆空子騙錢的情況,讓車市購買車險的購車者因上當受騙而苦不堪言。如,有一些“李鬼”假借“李逵”之名,活躍在車市,看到有人買車后,就會及時出手,跟車主搭訕,假冒保險公司的名義,為車主“代辦汽車保險”,他們不但有保單,同時也有發(fā)票,但這些保單與發(fā)票都是假的,假使不是專業(yè)人士很難辨別。一旦車主被蒙騙,投了這些人的車險,就無意于拿著自己的錢去打水漂。因此,為了不讓這些惟利是圖的不法分子陰謀得逞,車險投保者在無法確定保險代理人的身份時,一定不要冒然出手,以防對方是“李鬼”而使自己受騙損錢。
陷阱之七:
定“點”維修,次件充好
投保車險者,在車輛出險后,很多保險公司會把定損點被定在4S店,此時對于投保車險者往往都會覺得非常放心,認為自己的車輛一定會保證修出的質(zhì)量。假使投保車險者真是這些認為與想的那可能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假使定損的4S店主修的不是出險車輛的品牌,他們當然就不會儲備這輛出險車輛的零配件。這樣一來,該4S店就會出去采購一些非原廠生產(chǎn)的價格便宜、質(zhì)量沒保證的配件給車主的車輛裝上。盡管車是修好了,可是保證不了質(zhì)量。所以,車主在購買車輛保險時,應選擇保險公司定損點是本品牌的4S店,即使出險后在該4S店維修,也會放心維修,能夠保障配件為正廠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