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合同要素是什么?
保險合同的要素有:
(一)保險合同的主體
保險合同的主體是保險合同的參加者,是在保險合同中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的人。
保險合同的主體包括: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關系人。
(二)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包括:保險人、投保人。
保險合同是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的。投保人和保險人是保險合同關系中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人,是保險合同當事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的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三)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包括:被保險人、受益人。
1、被保險人受保險合同保障,且有權按照保險合同規(guī)定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人。
2、受益人一般屬于人身保險范疇的特定關系人,即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當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實現時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
未確定受益人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二是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受益人放棄受益權,而且沒有其他受益人。
二、保險合同關系人是誰?
保險合同關系人是指與保險合同發(fā)生間接關系的人,包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在一般民事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某種經濟利益,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只能約束合同的當事人。保險合同則不同,保險合同可以為第三人利益而訂立,投保人也可用他人的財產或自身作為保險標的,故存在著保險合同的關系人。
在保險合同中還存在兩種關系人,這就是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被保險人,是以其財產、生命或者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受到保險合同保障的人。當投保人為自己的利益訂立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就是被保險人,二者是同一人。比如在財產保險中,投保人為自己的財產投保,在人身保險中,投保人以自己的身體為保險標的,投保人本人即為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險合同中,須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并且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