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保險是什么?
人身意外保險,又稱為意外或傷害保險,是指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費,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nèi)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殘廢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數(shù)量保險金的保險。
這里的身體是指被保險人的自然軀體,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險人意外傷害的災害事故應具備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所謂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機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壓以及咬傷、燙傷、燒傷、凍傷、電擊、光輻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損傷,及酸、堿、煤氣毒劑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學性損傷。這些外來的因素,需致使人體外表或內(nèi)在留有損害跡象。
所謂突發(fā)的,是指人體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襲所形成的傷害。傷害的原因與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瞬間的關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車、天空墜落物體的砸壓等引起的傷害、死亡則是突發(fā)的,瞬間完成的。長期在某種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造成身體的傷害,不屬于意外傷害,如長期在惡劣環(huán)境下工作造成的職業(yè)病,與突發(fā)偶然形成身體的傷害是有區(qū)別的,前者不屬于傷害保險的范圍。
所謂非本意的,是指非當事人所能預見,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傷害,對于傷害的結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傷害不能認定為意外傷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過限速標準的速度駕駛導致的身體傷害。對于這種完全可以預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傷害,不屬于意外傷害。
所謂非疾病的,是指損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體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質(zhì)疏松導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發(fā)性肝炎均為疾病所致的傷害。
以上四要素對構成意外傷害缺一不可,對認定傷害保險事故時必須同時滿足要求。
二、人身意外保險包括哪些?
人身意外保險包括:
1、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
2、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給付殘廢保險金。
3、醫(y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y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金。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