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理賠的方式
保險公司在出險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于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二、保險公司的理賠環(huán)節(jié)有哪些
1. 受理報案受理報案是指被保險人發(fā)生保險事故必須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應將事故情況登錄備案。一般來講,報案是保險公司理賠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它有助于保險公司及時了解事故情況,必要時可介入調查,盡早核實事故性質;同時保險公司又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況,告知或提醒申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并對相關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徑給予指導。
2. 受理材料、立案受理立案就是保險公司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理賠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材料是否齊全、是否需要補交材料或保險公司確定是否受理的過程。在立案環(huán)節(jié)中,保險公司的立案人對提交的證明材料不齊全、不清晰的,會當即告訴申請人補交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清晰的,即時告知申請人處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時間,并告知保險金的領取方法。
3. 審核審核就是指案件經辦人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客觀事實、確定保險責任后、精確計算給付金額,作出理賠結論的過程。
4. 通知、領款案件經過簽批環(huán)節(jié)后,保險公司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前來辦理領款手續(x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