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后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一,肇事逃逸的交強險拒賠:《交強險條例》沒為保險公司免責。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nèi)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cè)宋慈〉民{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chǎn)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p>
這是對保險公司交強險理賠權責的全部規(guī)定。這里沒有關于“肇事逃逸”不予賠付的任何表述。本案肇事車輛證照齊全,保險在期;事故責任人持證駕駛,沒有醉酒,沒有故意。保險公司對事故的賠償責任不能免除。太平洋財險棗莊支公司對其交強險索賠“不予受理”,踐踏了《保險條例》的公信力。
二,肇事逃逸的交強險拒賠:違反《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p>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p>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第七十六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p>
本案肇事車輛與太平洋財險棗莊支公司簽訂了《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單》?!稒C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單》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中的明確稱謂是“交強險合同”。既然是合同,理應遵守《合同法》的制約與調(diào)節(jié)。保險公司作為合同一方,必須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與義務,向被保險人支付規(guī)定的賠償。
“肇事逃逸”是否影響賠付責任,在本案“交強險合同”中沒有任何相關約定。所以,“肇事逃逸”根本不能成為承保方拒絕履行合同約定賠付義務的理由。保險公司單方面決定“不予受理”,是對《合同法》的踐踏。
三,肇事逃逸的交強險拒賠:適用“依據(jù)”有誤。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p>
二、交強險最高能賠多少錢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diào)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y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yī)療費用包括醫(y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xù)治療費、整容費、營養(yǎng)費。
★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chǎn)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