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損失交強險不賠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第三者責任險不賠的情況
1、肇事逃逸
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對保險車輛肇事逃逸后申請理賠第三者責任險不予賠償。盡管保險公司這一限制措施引起了保險界和法律界的爭議,不過在保險合同上還明確了這一條款。
2、肇事司機無責任
這是目前新《道路交通法》實施后一個爭議非常大的問題。一方面,該法為了更多地維護弱者的利益,將賠償的責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車駕駛人員身上,即使無過錯也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而保險公司拒絕為無過錯的投保人進行理賠。這使無過錯的駕駛人員處于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
3、駕車撞了自家人
這是第三者責任險中歷來就不賠的一個規(guī)定。有關的解釋是,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排除4種人:即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fā)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其實,不僅車險,在其他責任險中也有相關規(guī)定。
4、酒后駕車肇事
中國的保險公司絕大多數拒絕為酒后駕駛造成的損失“埋單”,其中當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