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險的賠償范圍
人身意外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中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在被保險人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愿的情況下,突然發(fā)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人身意外險的賠償范圍包括:
1、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給付殘廢保險金。
2、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
3、醫(y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y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醫(y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二、人壽保險索賠時要注意什么
壽保險索賠時的注意事項有:
1、投保方在索賠時要帶全所需的必要單證。
索賠傷殘案件時要帶的單證有:保險單、傷殘鑒定表、有關部門的證明;索賠死亡案件時要帶:保險單、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等。
2、索賠時效: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有權申請索賠,但有規(guī)定時效。
它是指:自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經(jīng)過一定的時間,如果被保險人不申請索賠,則索賠權自行消失。關于時效期,《保險法》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滅失。需要說明的是,我們在投保時就要特別注意條款上關于索賠的事項,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