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險的保險責任
人身意外險的保險責任包括: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shù)。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等。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于一次或連續(xù)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shù)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shù)。給付金額累計總數(shù)達到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二、人身意外險能申請理賠的時間
投保意外險時,市民要特別注意免責條款。由于投保人不很熟悉保險條款,在投保時也沒有被詳細告知,導致了一些免責條款中包含的意外事故發(fā)生后,無法進行理賠。比如從事高風險運動項目的人如果在運動中意外傷殘,則保險公司無法理賠,而如果僅僅是一項高風險的娛樂項目則可以申請賠償。
理賠時效是第二個注意要點。投保人在遭遇意外事故到要求理賠之間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如果超過時限,即使符合意外傷害事故的條件,保險公司也是拒絕理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