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險的保障項目
人身意外保險,又稱為意外或傷害保險。是指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費,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殘廢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數(shù)量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障項目如下:
1、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
2、殘廢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程度大小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部分給付,最高以死亡給付為限。
3、醫(yī)療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yī)療費時,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情況酌情給付。醫(yī)療給付規(guī)定有最高限額,且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住院津貼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二、人身意外險的保險金如何給付
1、意外傷害保險屬于定額給付性保險,當保險責任構成時,保險人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
2、死亡保險金的數(shù)額是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如數(shù)支付。
3、殘廢保險金的數(shù)額由保險金額和殘廢程度兩個因素確定。殘廢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殘廢保險金數(shù)額的計算公式是:殘廢保險金=保險金額×殘廢程度百分率。
4、在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同時也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最高限額,即保險人給付每一被保險人死亡保險金、殘廢保險金累計以不超過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