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人身保險需要注意什么
1、年齡誤告條款
年齡誤告條款主要是針對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不真實,而真實年齡又符合合同約定限制的情況下而設立的,法律與保險合同中一般均規(guī)定年齡誤告條款,要求保險人按被保險人真實年齡調整。
2、不可爭條款
不可爭條款又稱不可抗辯條款,是指自人身保險合同訂立時起,超過法定時限(一般是兩年)后,保險人將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如實告知義務,誤告、漏告、隱瞞某些事實為理由,而主張合同無效或拒絕給付保險金。
3、寬限期條款
寬限期條款是指如果保險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但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未按時交付分期保險費的,法律或合同規(guī)定給予投保人一定的寬限時間,在此期間,即使未交納保險費,仍能保持保險合同效力。
4、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和復效條款
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險合同在有效期間內,由于缺乏某些必要條件而使合同暫時失去效力,稱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約定的時間內所需條件得到滿足,合同可以恢復原來的效力,稱為合同復效。
5、保單貸款條款
長期性人身保險合同,在積累一定的保險費產生現(xiàn)金價值后,投保人可以在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數(shù)額內,以具有現(xiàn)金價值的保險單作為質押,向其投保的保險人或第三者申請貸款。習慣上稱為保單貸款或保單質押貸款。
6、自殺條款
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保險人也出于維護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壽保險合同中都將自殺列入保險條款,但規(guī)定在保險合同生效較長的期限后被保險人自殺行為,保險人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通常是2年,以防止被保險人預謀保險金而簽訂保險合同。
7、不喪失現(xiàn)金價值條款
現(xiàn)金價值不因保險合同效力的變化而喪失。
8、自動墊繳保費條款
該條款規(guī)定,投保人未能在寬限期內交付保險費,而此時保單已具有現(xiàn)金價值,同時該現(xiàn)金價值足夠繳付所欠繳的保費時,除非投保人有反對聲明,保險人應自動墊繳其所欠的保費,使保單繼續(xù)有效。
9、受益人條款
它是在人身保險合同中關于受益人的指定、資格、順序、變更及受益人權利等內容的具體規(guī)定。
二、人身保險理賠流程有哪些
一旦發(fā)生了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后,投保人應按照下述步驟辦理索賠:
(一)認清權益
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確切了解保障事項:保險的有效期限,保險責任,保險免除責任和保險金給付辦法等。
(二)及時報案
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一般為出險后7天內),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可電話報案或直接到保險公司報案)。投保人在報案時應說明如下內容:
A: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或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
B:投保險種、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單號碼
C: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原因及損害狀況,被保險人現(xiàn)狀
D:報案人的聯(lián)絡方法。
(三)收集證明
提供上述內容后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將告訴您索賠應該提供的證明材料名稱及件數(shù)。然后注意收集所需的證明材料,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人壽保險為5年,健康險和意外險為2年)由索賠權利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也可以由索賠權利人委托其代理人辦理索賠。代理人需出具索賠權利人的委托書和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明。
(四)注意給付時限
理賠部人員收到索賠申請書并點收齊全所需的證明材料后即可進入核實事故辦理給付的過程。
對于事實清楚、證明材料充分、保險責任明確的申請件,一般在證明收集齊全后,保險公司應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給付。
(五)領取賠償金
為了充分發(fā)揮保險保障作用和有效地保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特作如下理賠保險金的給付規(guī)定。
(1)為了投保人的方便給付方式可選擇現(xiàn)金給付、現(xiàn)金支票、轉帳支票和銀行匯款等方式。
(2)投保人要求銀行匯款時,應簽定同意委托銀行劃帳合同書。
(3)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金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4)委托他人領取時,領取人需提供被保險或受益人的委托書、身份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明。
(5)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時,領取人必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領取以前要簽署書面保證,保證由領款人通知到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
(6)受益人為指定時,則按指定順序給付保險金。
(7)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由其監(jiān)護人領取保險金。
(8)受益人與被保險同時死亡時,保險金按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
(9)對于醫(yī)療費用的重復投保,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按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或按第一家保險公司賠付的差額計算給付金額。
(10)集體投保人身保險,如果指定投保人為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或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要求領取理賠保險金額時按照委托他人領取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