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家庭財產(chǎn)保險不予承保
保險人通常對以下家庭財產(chǎn)不予承保:
1、損失發(fā)生后無法確定具體價值的財產(chǎn),如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費品,如食品、糧食、煙酒、藥品、化妝品等;
3、法律規(guī)定不容許個人收藏、保管或擁有的財產(chǎn),如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毒品等;
4、處于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chǎn);
5、保險人從風險管理的需要出發(fā),聲明不予承保的財產(chǎn)。
二、房屋保險該如何理賠
(一)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出險通知書、損失清單以及必要的單證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接到上述申請后,根據(jù)保險責任范圍,核定損失金額并按本保險公司合同的規(guī)定在扣除免賠額后賠付。
(二)在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保險標的如有抵押,保險賠款支付給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保險標的無抵押,保險賠款支付給被保險人。
(三)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實際損失相當于或超過保險金額,按保險金額賠付。
2、實際損失小于保險金額,本公司只負責修復費用,以受損保險標的基本恢復到受損前的修復費為限,且不得超過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低于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按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的比例乘以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3、對于合理的施救費用或按照被保險人家庭財產(chǎn)與保險標的出險時的實際價值進行的施救費用的分攤,按實際費用金額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