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險是工傷保險嗎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殘疾、身故,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工傷保險指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而造成傷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zhì)補償?shù)囊环N社會保險制度。兩者的區(qū)別在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是企業(yè)或職工個人與保險公司簽訂協(xié)議,屬于自愿性質(zhì);而工傷保險是政府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實施對象必須參加。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各類企業(yè)、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雇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業(yè)為職工辦理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也必須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用不得要求職工個人支付。否則你們可向當?shù)貏趧颖U闲姓块T投訴舉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二、意外傷害應該如何認定
意外傷害險如果需要報保險,首先要認定這是屬于意外傷害,是屬于意外保險理賠的范圍內(nèi)才行。意外傷害的認定標準如下:
1、劇烈的傷害。
是指造成機能喪失、殘缺、機能障礙等傷害的意外事故。
2、外來的傷害。
是指被保險人遭受的傷害是非本意的,來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屬于意外。一些保戶往往認為得了疾病(如心臟病突發(fā)腦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險公司賠償。實際上,疾病雖是偶然發(fā)生的,也違背當事人主觀的意愿,但它的發(fā)生是一種來自身體內(nèi)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死亡保險責任范圍之內(nèi)。
3、明顯的傷害。
是指在責任期內(nèi)(一般為90天)造成死亡的后果,保險人就要承擔保險責任。 四是突然的傷害。是指在極短的時間內(nèi)形成來不及預防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