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保險金額
所謂保險金額,是指一個保險合同項下保險公司承擔(dān)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zé)任的最高限額,即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投保金額;同時又是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的計算基礎(chǔ)。財產(chǎn)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價值等于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是不足額保險,保險標的發(fā)生部分損失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dān)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zé)任的最高限額。
在不同的保險合同中,保險金額的確定方法和原則不同:
財產(chǎn)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價值等于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是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 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
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人身的價值無法衡量,保險金額是人身保險合同雙方約定的,由保險人承擔(dān)的最高給付的限額或?qū)嶋H給付的金額。
二、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區(qū)別有哪些
1.任何保險合同,無論是人身保險還是財產(chǎn)保險必有保險金額,但不一定都有保險價值。財產(chǎn)保險合同中,有的約定保險價值,有的沒有約定保險價值。人身保險合同則根本就沒有保險價值一說,因為人的生命、身體是不能以金錢來衡量的。
2.保險合同訂立時必須確定一個保險金額,但不一定確定保險價值,如不定值保險合同在訂立時就無須確定保險價值。
3.保險金額是保險人計收保險費的依據(jù),而保險價值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賠償金額的依據(jù)。
4.保險金額是投保人的實際投保金額,也是保險人的最高賠償限額;而保險價值則是保險合同訂立時或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標的的價值,是保險人賠償?shù)淖罡哳~。即使保險金額高于保險價值,保險人也只在保險價值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