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疾病保險費可以墊付嗎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超過寬限期間仍未繳付,而本保險單當時的現(xiàn)金價值足以墊交保險費及利息時,除投保人事前另以書面作反對聲明外,本公司自動墊交其應繳保險費及利息,使合同繼續(xù)有效。如發(fā)生保險事故,本公司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本公司墊交的保險費及利息。本保險單當時的現(xiàn)金價值不足以墊交一期保險費及利息時,本公司退還現(xiàn)金價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nèi),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jīng)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繳清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二、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范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發(fā)生、并經(jīng)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確診患重大疾病時,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一)因意外傷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一)因意外傷害而致身體高度殘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體高度殘疾時,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生存至七十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